为加强人防工程建造价格动态办理,习惯人防工程计价需求,依据《国家公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公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公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核算标准〉的告诉》(国人防〔2015〕39号)及有关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造实践,我办编制了《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核算规矩(2020)》(以下简称本费用规矩)。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本费用规矩连同《公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第三册装置工程(HYD99-03-2013)一同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二、自本费用规矩实施之日起,原省人防办《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核算规矩(2015)》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规矩由山东省公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担任办理、解说。在履行进程中有何问题和定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公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