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应集中组建专职或相对专职的项目法人,积极推行代建[3],努力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
□2.落实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并督促实施;配合协调处理地方矛盾,重大问题报请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5.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3.文件印发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宣贯落实;
□2.根据要求完成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用地(用海)预审、稳评、节能审查等前置性文件的审核,初审后报批;
□3.项目建议书(大中型工程)批准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报水利部或省政府审批;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专项规划,报省政府或省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与可研报告一并报批。
□2.进行移民安置专项规划(大中型工程)调整修改,编制概算与初设文件一并报批;
□1.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专项规划(或初步设计),编制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先行用地审批);
□2.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与县级征迁机构或乡镇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协议;
□3.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移民安置监理和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大中型工程);
□7.招标(提交招标报告,编制、审查招标文件,编制限价,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查收投标人投标前承诺书、确定标底,开标、评标,公示,中标通知,提交评标报告);
□8.签订工程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廉政建设合同、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
□8.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农民工工资监督公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17.重大设计变更,变更意向经项目批复主管部门同意后,编制设计变更报告报批。
□3.通过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公司暂定级单位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乙级1亿元以下,甲级不限;
□4.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单位对招标文件质量负责,由于招标文件的错误、遗漏或歧义等造成不利影响,应追究其责任;
□5.暂定级单位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乙级1亿元以下,甲级不限;
□6.招标代理应有类似工程代理经验,项目法人应对其资格、能力、业绩、信誉进行审核。
□2.分标前应对批复概算进行拆分,分标时不应有遗漏和重复(含临时工程);同一项目监理原则上不分标,中小型工程推行区域集中监理; 金属结构、厂房宜与土建标合并,机、泵宜合并,小变压器可与配电柜合并;工程施工200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分标,同类项目标段数不超过2个,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施工资质:叁级,6000万元以下、小⑴型以下、4级以下建筑物、3级以下堤防、泵站800kW以下;贰级,中型以下、3级以下建筑物、2级以下堤防;壹级,全部;
□5.水工、水保监理资质:丙级Ⅲ等(堤防3级)以下,乙级Ⅱ等(堤防3级)以下,甲级全部;设备制造监理资格:乙级中、小型,甲级全部;
□5.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最高不多于80万元,最低不少于1万元;
□6.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价的10%,宜为5%,鼓励企业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仅剩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评标标准与赋分细则中,商务部分大致分差应与技术部分大致分差相当,一般工程技术部分分差略小;不应有针对性加分项,应根据工程特点调整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目及分值;
□9.人员分常驻与非常驻,数量要求应靠实;合同条款中应针对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和质量缺陷,订立可操作的处罚内容;
□10.项目法人应有专人复核工程量清单,避免遗漏或重复;总价项目应注明,无详图的房屋不能以面积招标,建议河道土方复测超招标图3%可调整数量;
□11.门、窗、瓦、栏杆等质量、价格相差较大项目应注明规格、材料及质量控制要求, 避免以次充好情况的发生;地砖、装饰性灯具等少数材料可采用暂定价,并明确采购、结算方式;设备、器件可限定3-4个同档次品牌报价;
□13.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审查会应由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代表,及邀请的专家共同参加;
□15.安全文明措施费依照《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苏水安〔2017〕3号)执行,进一步细化安全文明措施费清单,明确具体费用项目的列支范围。
□2.评委人数一般5人或7人(业主评委应符合专家评委条件,产生方式应满足保密、回避原则);
□2.工程及通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自行组织、信息公开、谈判文件由招标文件简化、时间7天左右、公开开标,一般以最低价中标;
□3.地砖、木门、灯具等可暂定价招标、竞价采购、按实调差:⑴ 确定要求(规格、数量、材质、质量、样式),形成询价函(含税金);⑵ 参建方共同寻找5家左右同类档次的符合感观要求的产品,递送询价函;⑶ 按规定时间递送样品、公开报价;⑷ 按询价函约定规则(最低价中选,最低2家或3家综合评选,综合选出几家后二次报价等)选取供应商和中选材料;⑸ 施工单位与中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⑹ 监理收存中选样品和采购资料。
□2.依据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市场询价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报主管部门核备;合同内容或条件变化较大时应签补充协议;
□3.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期限、价款、支付方式、帐户、变更处理、违约处罚等合同要素齐全,文本签署完整;
□5.工程预付款额度10~30%,完工结算、档案整理完成前不宜超过75%;审计前工程款支付额度85%;
□2.完工结算一般分合同内项目(含数量调整、小额变更)、合同外项目和索赔(额外增加费用);
□4.索赔审核:先分析情况是否属实、招标条件是否改变、是否确实增加支出、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应由承包人承担,如索赔成立,应做到申报及时、缘由交待清楚、佐证资料齐全、费用标准合理。如涉及金额较大,应即时报、审和签证。
□3.以书面提醒、处罚、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处理违约行为,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报水利招标办处理;
□4.每季度末对照合同条款、履约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将本季度中标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合同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水利招标办,下一季度开始后的10天内完成履约考核评分和网上填报。
□3.根据质量监督要点或质量监督计划,做好进度情况报告、质量核备与质量核定申请、质量监督活动的配合等工作;
□3.施工图纸未到位部分,先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完整或调整后重新报送确认;
□4.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分部、单元间工程量不宜相差过大,不同阶段施工、验收的工程不划在一起。
□2.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工作(总监签发),明确桩基等质量检验要求(内容、方法、标准、频次);
□3.组织商讨基坑降水、砼抗裂、外观质量保证、止水防渗、高性能砼等质量控制关键,研究、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4.督促做好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检测计划的编、审,督促细化质量保证与控制的方法、措施、检测数量要求和人员责任;
□5.围绕质量控制要点与监控措施,组织设备监造计划审核,责成监理与设备厂家贯彻落实;
□4.建设后期注重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场地排水、绿化等细节问题的会商处理和质量控制。
□2.组织参建、运管单位检查核定重要隐蔽单元、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报质监机构核备;
□3.单位工程完工后,组织参建、运管单位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填写评定表,报质监机构核定。
□2.成立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责任网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度汛预案(概况,调度、运行、巡查、维护、抢险安排,应报批);
□3.督促施工方案、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审中细化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人员责任落实(含临时工程);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与爆破、围堰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执行、验收“五落实”,涉及高边坡、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危险性较大特殊作业的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结合季节、施工特点和上级部门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人员培训与安全教育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临时工程安全验收情况、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安全三宝使用及临空边围护情况、安全用电情况、施工设备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遵守操作规程情况,排查隐患,督促整改、销号;
□3.经常性巡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专职安全员工作情况,有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3.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1~2人死亡或1~9人重伤、直接损失100~1000万元),应按照规定于1小时内向当地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3.及时会商处理项目调整、设计变更等事项,及时完成材料及设备采购相关工作;
□3.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套取、滞留,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得开支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主管局或其他单位的发票),“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管理费超概算应履行报批手续,固定资产采购应实行政府采购,业务招待费不得超比例;
□4.征地移民资金应按照“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应将补偿数量、标准、金额等情况以村、组进行公示并签订补偿协议,兑付给个人的财产补偿费应当通过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的方式直接、及时、足额地兑付给个人,不得使用现金兑付;
□5.工程价款、大额管理经费的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方式,不得采用现金结算,不得汇至第三方;
□6.工程承包人必须提供完税票据(设备采购可除外),日常管理发票须内容完整、抬头准确、章印清晰、附件齐全。
□3.概算内项目变更、概算外新增项目、动用预备费等须履行报批或备案手续;
□4.根据合同约定及财务管理要求,对施工、监理、设计、征迁机构等单位与工程相关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大额现金支付、材料采购无发票、公款私存、资金流向与用途不符等情况。
□3.工程类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在规定比例内可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工程结余比例须符合规定;
□4.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审查,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整改落实后申请审计。
□3.标段划分、项目划分时应充分考虑验收内容的完整性,不能同期验收的内容不放在一起;
□3.验收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内容完成,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与记录,提出问题处理意见;
□5.未及竣工验收但需提前投入使用时,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检查安全运行条件及运行调度方案落实情况。
□3.验收内容:检查合同完成、场地清理、已使用工程运行、资料整理、完工结算等情况,鉴定施工质量,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与记录,提出问题处理意见,确定合同完工日期;
□4.设备出厂验收:检查材料、外购件、加工工艺、检测试验资料,检查设备外观质量及套装情况,提出问题处理意见;明确设备出厂时间、卸货安排、出厂资料移交等事项。
□3.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上级有关单位、防汛指挥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视情况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被验参建单位派代表参加会议;
□4.验收准备:相关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工程资料整理、参建单位工作报告校审、质量检测报告获取,以正式文件申请阶段验收质量核定(附质量核定申报书);
□5.下列情况报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不进行水下阶段验收:一般导截流工程、简单的小型水利工程,第三方检测合
□1.工程档案专项验收。⑴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工程已完成,资料已收集、整理、归档,监理已审核合格并提交报告,项目法人完成自检合格并形成报告;⑵验收前宜邀验收部门、接受单位专家进行检查指导;⑶验收申请包括自检情况、自检得分、自检结论等,项目法人自检报告、监理单位审核报告附后;⑷验收文件汇编应包括各单位自检报告、监理审核报告、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类方案、案卷目录、大事记、档案的编研以及组织保障、制度、经费、设备保障等支撑材料。
□3.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需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
□4.消防设施专项验收:施工前进行设计文件报备,完工验收后进行验收资料报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抽检。
□3.验收条件:工程已按批复全部完成(尾工经费不应超过概算5%),重大设计变更已批准,运行正常,遗留问题处理完毕,专项验收已通过,工程资金已全部到位,决算已审计并整改(节余不应超过15%),运管单位明确、经费落实,质评、安监报告已提交,验收资料准备就绪。
□3.建管报告中需反映出验收鉴定书所涉内容,复杂项目可增列前言说明兴建缘由、立项过程;建设任务(目标)与建设内容、设计标准(防洪、排涝、灌溉)与技术特征指标(等别、规模、水位、控制性尺寸等)不应混淆,工程布置列主要结构形式及设备选型,主要工程量(批复、招标、完成)和工期(计划、实际)宜列表描述并简要分析;设计变更、尾工应描述清楚;应明确本次验收的性质、范围和内容;
□4.建管报告中“施工过程”描述项目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法以及对施工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机构设置”着重介绍项目法人,
□6.工程建设大事记应记录从立项到验收前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包括设计批复、招标、合同签订、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会议及活动、施工期度汛抢险及其它重要事件、主要项目的开工完工时间、历次验收、质监及安监活动、上级领导来工地等,注意正确记录姓名、单位、职务(全称);
□7.设计报告中应说明设计标准和工程等别(防洪排涝灌溉标准、设计水位、设计流量,工程等别、地震烈度),简述设计要点(工程位置的选择、总体布置、主要结构形式选用、防渗布置、主要设备选型等、地质条件及地基处理方法等),明确运行管理与控制要求,进行工程评价;
□8.施工报告中应说明所承担施工任务,阐述施工总体布置、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计划与实际)、工期提前或推迟的原因、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招标与实际)、主要原材料的产地和用量、主要施工方法(新技术)和机具、技术难题的解决、施工质量自检情况(原材料、试块、实体检测及数据分析、沉降观测)、质量问题处理、质量评定等内容,报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9.监理报告应能反映工作实际,尽量以具体事例和详实数据来闸述各项监理工作和监理效果;
□10.运行管理报告应阐述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参与工程建设情况(如果有)、人员培训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工程初期运行情况、已发挥效益、出现问题的处理与分析,从管理角度对设计、施工和项目法人提出建议。
□4.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移民安置监理和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大中型工程)
□5.征迁机构会同移民安置监理、地方政府、移民共同开展现场实物量调查,签字认可并张榜公示;根据征迁实施方案和实物工作量签订征迁包干协议(应明确资金管理要求);
□4.推进设计、咨询与审批,可研、初设咨询意见交换后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尽早落实施工图设计;
□5.督促设计单位按时提交施工图设计报告(较总说明增加初设批复意见落实、设计变化、强制性条文自查(表)、主要计算成果等)和图纸,依据工程特点委托机构或邀请专家进行咨询后报批;
□6.设计修改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监理签发, 一般设计变更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出图;重大设计变更形成报告(基本情况、变更缘由、变更内容、变更设计、经费影响等)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印发会议、学习、考勤、车辆使用、来客接待、食堂管理、财物管理等制度或规定,认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